2012年6月4日 星期一

理解─人與人之間互相的源頭


西方哲學家史賓諾莎曾說:「不要哭,不要笑,要理解」
這句話有優點也有缺點,如果理解了彼此,不會歡喜,也不會悲傷,因為你理解了。

我們身為人,有時就只想找一個可以理解你的人,對,就只是要一個能夠對你說:「我懂!」這樣兩個字的人,但,又有誰是真正懂呢?頂多只是部分了解罷了。

如果在人與人之間,皆存在乎理解,那,這世上就不會有爭吵的產生,因為知道了對方為何要這樣做,對吧?

互相理解,雖然不會有歡喜出現,但,終究是有人懂你。

想像一下吧,一個充滿理解的世界





圖片來源:http://www.zgxczx.com/ArtImgs/200911/art20091106155327281731.jpg



理解(Understanding),又稱為領會、了解、懂得、思維作用(intellection),是指一種心理過程,與諸如人、情形或訊息之類的某種抽象的或有形的對象相關,籍此一個人能夠對其加以思考,並且運用概念對該對象加以適當的處理。

1 則留言:

  1. 這我就有比較深的見解了....

    雖然比較現實一點

    但我認為

    要真正的了解一個人

    就必須體會他所受的痛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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